“我们回去一定好好沟通,好好生活,”严某握着方法官的手激动的说,“方法官,谢谢您”。
看着高某和严某又和好如初,消弭了所有的矛盾与顾虑离开法院,案件审判法官方勇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了。
高某(男)于年入赘到严某(女)家中,曾经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,婚后育有一女。结婚十年后,严某两次向安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判准离婚。
高某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,难掩心中怒火,遂至严某家中对严某及其父母进行威胁。受到伤害的严某速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医院X光片和一组照片作为其面临高某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。
法院经审查认为,严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,遂作出裁定:一、禁止高某实施家庭暴力;二、禁止高某殴打、威胁、骚扰严某及其近亲属;三、禁止高某进入严某的住所。裁定期限为6个月。
裁定作出后,高某更是怒火中烧,扬言要实施报复。为了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,也为了缓和小两口的矛盾,弥合家庭裂缝,承办法官首先对申请人出具了人身保护令,加强对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,并主动约谈被申请人,全面听取了当事人的心路历程和想法建议,找到了问题根源所在。同时承办法官还走访了当地村委、派出所和乡镇综治办,建立